关于公开招聘卫生员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8-09-25来源:作者:点击:

因工作需要,我院需精神科卫生员1名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招聘条件:

1、年龄要求:年龄45周岁以内(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),身高1.70米以上,男性,身体健康。

2、执爱本职工作,责任心强,遵守工作纪律,无不良诚信记录。

3、具有金坛区常住户口;

4、文化程度:初中以上学历,退伍军人优先考虑。

二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其它事项:

1、时间:2018年10月8日—10月12日(8:00—11:00,13:30—17:00);

2、地点: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(行政楼四楼);

3、现场报名。报名者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,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有退伍证的提供退伍证,派出所或村(居)委会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。报名时填写填写《2018年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卫生员报名登记表》(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)。

三、面试与实践考核 

1、面试: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通过后确定面试人员,进入面试环节。面试采用专家考核的方式进行,围绕岗位,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、仪表仪容、思维能力等进行测试,面试满分为100分,面试合格线为60分。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入综合成绩。

2、实践考核:面试结束后,安排临床实践一周后,进行实践考核。

根据面试和实践考核情况,计算综合得分,根据得分高低,确定体检人员名单。

四、体检和公示

(一)体检及心理测定:根据综合得分成绩按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定人选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因体检或心理测定不符合要求的,按实践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(二)公示: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示,时间7天。

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,办理聘用相关手续。聘用人员以合同制形式聘用,试用期三个月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予以解除合同。已有工作单位者在聘用时需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无其他人事、医疗等纠纷。

(三)待遇: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,工资、福利等相关待遇参照按我院非在编人员执行。

咨询电话:0519—82798862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9月25日